2021武汉市会计继续教育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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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政策要求
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。学习课程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。其中,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(60学分)。学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,不得结转以后年度。
2018年《办法》实施当年,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提出要求。自2019年起,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应少于90学分。
二、学习人员
凡已纳入“省管理系统”管理、且为“所在地行政区划”(属地)会计专业技术人员,均可进入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开展继续教育学习。由于“省管理系统”与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是两个不同的系统,二者之间需通过人工完成数据归集、传送,时间周期为两周。完成信息采集新增人员或所在地行政区划变更为我市的人员,两周后可登录学习。
两周后仍不能进入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学习的人员,请先在“省管理系统”中核实自己“所在地行政区划”(属地),并与我市相应的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(联系方式附后)核准。
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我市,可不再登录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学习。
三、学习年份
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分年度开设课程、分年度计算学分。会计人员应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年份以“省管理系统”记录的信息为准,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学员,可以选择相应年份补学。自2021年1月1日起,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不再设定“必须先完成上一年度的学习才能学习下一年度的课程”的学习规则。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出现“学习年份”与“省管理系统”学习年份不一致时,以“省管理系统”为准。
四、学分登记
会计人员在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完成规定学分后,由“所在地行政区划”(属地)对应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定期办理学分登记。
会计人员一般在完成规定学分一个月后,可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(http://czt.hubei.gov.cn/),进入“省管理系统”查询本人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情况。
五、其他
在“东奥武汉学习专区”学习过程中,如遇到课程播放问题,请咨询400-628-6677,400-627-5566。
附:武汉市市、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方式
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
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2021年7月5日